郝士恒认为,对我国的电信运营商来说,作为奥运会的合作伙伴、赞助商层次的运营商,可以利用丰富的奥运资源进行自己的奥运营销,在世界面前提高曝光率,从而提升自身的国际影响力,提升国际的话语权,如果有进军海外市场的策略的话,可以通过奥运营销进行国际品牌的推广,从而建立起国际性的品牌体系。而非奥运企业而言,可以进行“搭车”,进行一些埋伏性的营销举措,从而利用奥运提升品牌价值。
他说,奥运会最大的影响力在于其众多的关注性,因而带来了巨大额潜在市场需求,奥运工作人员、旅游人士、选手以及观众将带来通话需求的快速增长,此外,数据业务的需求量也在随之攀升,更加重要的是和奥运“配套”的业务需求可挖掘的范围很广。
他认为,对我国电信企业而言,奥运营销必须要避免一个误区,不要为了奥运营销而奥运营销。郝士恒表示,目前我国的电信运营商更多的是以四年为一个周期进行奥运营销,事实上,奥运虽然有阶段性但仍然是长期的,必须从长远的角度进行考虑,不能在奥运会结束之后,相关营销活动也随之中止。
郝士恒指出,电信运营企业必须要意识到,奥运营销实质上就是企业提升自身品牌价值的一个有利工具。由于品牌提升是系统工程,电信运营企业在利用奥运营销提升品牌时,必须从企业品牌战略的角度思考问题,避免出现为了奥运营销战略改变企业的品牌、业务战略,乃至改变企业的整体战略,那就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