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充分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其实施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质量,提速运营商“走出去”进程。
作为首批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24家中央试点企业,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已经从 1月 1日起使用国际通行的会计语言与国际投资者“对话”。而根据国资委的统一要求,网通、卫通、铁通也将在2008年底之前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
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不久前明确表示,新会计准则充分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其实施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质量,有力地促进中国吸引外资以及国内企业“走出去”。
这一准则最重大的意义在于,资本在国内外市场的流动将不存在“语言障碍”,即无论是资本流出、还是资本流入都将大大降低投资成本。
因为,新会计准则将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统一的“决策依据”。
有利走出去
曾经参与运营商拓展海外市场的某知名会计师事务所主管对记者表示,由于以往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较大差异,对运营商引进外资和实施“走出去”战略造成了一定的障碍。此外,运营商境外融资时,需要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报表,大大增加了报表转换成本。
而新会计准则更贴近国际会计标准,这使运营商无论“走出去”还是“请进来”,都可以减少许多阻力。率先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某运营商财务总监对《通信产业报》记者表示,实施新准则,将使海外投资者和其他报表使用者能更容易读懂我们的财务报表,从而大大减少其海外融资时重编财务报表的成本。
以中国移动为例,由于执行中国、国际和美国等三套准则,不同准则财务报告的调整工作量巨大。采用一套准则后,将大大减少中移动会计核算工作量和披露信息成本,减少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障碍,有利于其进行海外融资,拓展国际业务,实施走出去的战略。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统一的财务报告能够增加数据的可靠性和透明度,从而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包括降低利率和股价上扬等因素。对于同时在美国和香港上市的四大运营商而言,准备报表的开支和成本将明显降低。”新会计准则起草小组成员对记者表示。
促进管理提升
专家指出,作为一种解读企业经营状况的语言,一项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实际上不会改变运营商的现状,但这一变革却可能让运营商的财务状况、盈利状况、内含价值产生巨大变化,甚至对整个电信行业的经济状况都发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准则,尤其是采取公允价值计价,将对中央企业的财务指标及各方面管理产生影响。而这些势必将对运营商建立现代企业管理体制有所裨益。
“新准则执行后,运营商要进一步增强集团公司的财务控制力,高度重视现金流量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总部资金筹集和调配力度,探索高效安全的资金集中结算、统一管理模式。”国资委统计评价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更有专家大胆预测:新会计准则实施后,我国将由此诞生真正的跨国电信公司。
有机遇,也有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新会计准则在给企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挑战。新准则所带来的很多理念和做法与中国目前的会计规定和实务有相当大的差异,有的更是根本性的改变。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今年将着重监督检查新旧准则转换之际有无“规范前的不规范”,以及 2007年度执行新准则情况。
此外,根据国资委的要求,运营商还要修订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对于新准则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等,提前做好价值估算。
对于运营商管理层而言,接受新准则首先意味着需要评估修订内容可能产生的影响,从而做出关键的决策,制定相应的自身会计政策体系。
此后才是新政策被真正“嵌入”到企业的财务报告流程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因此,运营商从 2006年的年报审计开始,就要抓住重点,严格标准,强调风险,落实责任,确保新旧准则顺利衔接、平稳过渡。
他们这样应对
联通:全方位培训如火如荼
小李是某省联通的财务主管,从去年新会计准则出台以来,他的工作重心便再也没有离开新准则实施以及与之相关的一系列培训。
“我现在不仅要去参加集团组织的新会计准则相关培训,回到公司还要进行再培训,将专家所讲的内容转达给公司其他同事。”小李在电话中对记者说。
据小李介绍,作为首批实施新会计准则的试点企业,联通要求集团所属的非上市公司要与上市公司同步于今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总部更是在去年 11月 27日 -30日完成了全集团首批财务人员培训。
小李说,集团要求各分公司以对2007年 1月 1日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进行重新确认、分类和计量编制的《期初资产负债表》作为新准则执行起点。接下来,总部还将对各分公司执行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小李对记者强调,目前面临的困难主要是时间紧、任务重,人员配备、知识结构不甚合理,这也是我们进行大规模培训的重点所在,小李强调。
最后,小李对记者说,他 4月份还将到北京参加由国资委和普华永道联合举办的中央企业新会计准则培训班,届时他将就新规则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专家进行深入探讨。(许婷)
关键词:
公允价值
会计计量方式,是指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