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享具体要求
  1. (一)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共享
  2. (二)新建铁塔、杆路必须共建
  3. (三)其他基站设施和传输线路具备条件的应共建共享
  4. (四)禁止租用第三方设施时签订排他性协议
共建共享保障措施
  1. (一)狠抓贯彻落实。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有关要求。
  2. (二)争端解决机制。
  3. (三)价格确定原则。租用价格应以成本为基础,附加一定的收益;共建费用应按成本进行分摊等。
  4. (四)建设维护协议。
  5. (五)建立基础数据库。省(区、市)通信管理局逐步建立电信基础设施资源数据库,并对基础电信企业开放。
  6. (六)其他鼓励政策。

三大运营商签署共建共享协议

通信产业网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已经于12月10日联合签署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详细]

独家专访

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发展司副司长陈家春:共建共享不搞“一刀切” 正研究操作细则

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短时间内难以制定适合全国各地的统一实施细则,我们将在今后一段时期各地区、各企业探索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成功经验,根据需要研究出台有关操作细则[详细]

政策解读

杨培芳:适用细则将是成功实施保障

基础设施共享肯定会遇到许多细节问题,如果处理不好换回引发矛盾,直接影响到消费者对通信的日常使用,比如运营商之间的互联互通等等。[详细]

舒华英:法律层面问题亟待解决

需要电信法的出台和全国人大新的司法解释来解决。《通知》和物权法以及环境保护法都有冲突。[详细]

专家观点

陈如明:共建共享催生技术创新

运营商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具有很强的战略意义,在操作层面也有较强的可行性。[详细]

宋俊德:可借鉴“网业分离”模式

问题肯定是存在的,但没必要过分夸大描述,大部分技术问题是可以攻克的。[详细]

地方行动

四川:以重点城镇为突破口

共建共享没有现成的模式,因为汶川 大地震、因为灾后重建,全国通信业都关注四川,我们要趟出共建共享的一条新路。[详细]

山西:与企业约法“982”原则

当前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能否全力推进,关键在于产权方。产权方一定要树立政治意识,社会意识,责任意识,去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详细]

辽宁:出台租售资费参考标准

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意义重大,辽宁省将全面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详细]

重庆: 编制了《重庆市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实施方案》,对共建共享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范围和要求、流程和管理、协调和申告、裁定和考核等内容进行了说明。
河北::开展试点工作,从各企业找一些通信铁塔和杆路建设的项目,组织一次共建共享示范站点建设,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使共建共享工作的办法和流程有可操作性。
安徽:各公司按照集团公司之间的框架协议尽快签订共建共享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共建共享实施情况进行交流沟通。
浙江: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检查组对电信共享联通44个基站、联通共享电信22个基站、双方共建7个基站的初期成果给予认可。目前,浙江电信已达成电信共享其他运营企业191个基站、其他运营企业共享电信154个基站、共建29个基站的合作协议。
海南:各电信运营企业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进行调研并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按照各企业集团公司之间的框架协议尽快签订共建共享协议。
江西:制定相应的指导价格和维护管理意见,共建共享涉及的相关费用,以企业协商价格为主,政府指导价格为辅。铁塔及机房的出租、出售价格参照管道等的出租、出售指导价格的制定模式进行;维护管理意见借鉴管道联合建设后的维护管理模式。
专题制作

策划:刘刚
美编:张雪丽
电话:88558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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