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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风险防范纳入六大运营商业绩考核

更新时间:2006-9-18

 
 

  通信产业报讯 (记者许婷)  9月15日,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出席“首届企业全面风险管理高层论坛”时公开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中的部分指标(简称《指引》)进行阶段性调整。

  邵宁指出,《指引》是国资委在充分借鉴国际知名跨国公司全面风险防控管理经验基础上出台的,研究和制订更加适合央企管理现状的全面风险防控体系将是今后国资委监管工作的重点之一。

  在谈到目前央企全面风险监控与《指引》要求尚存在一定差距时,邵宁建议央企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指引》,力争在重点单项上加强防范。邵宁强调,投资收购、内部审计、衍生品交易等目前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环节,必须成为央企风险防范的重中之重。

  与此同时,国资委业绩考核局局长李寿生也表示,国资委将把风险管理指标全面引入以六大运营商为代表的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

  李寿生着重对记者指出,国资委将在央企经营业绩考核中突出风险控制指标,进一步将反映投资风险、债偿能力、变现能力的指标纳入央企经营业绩考核。

  据悉,目前中央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分类指标中,有不少指标与企业的分享控制和管理密切相关,而以成本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流动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担保余额占净资产比率、资产负债率等指标已经是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考核的重点内容。

  为此,李寿生表示,国资委在设计中央企业考核办法时,要抓住风险管理的主要矛盾,突出关键风险指标,引导中央企业加强战略管理、加强风险控制。

  此外,李寿生说,国资委将把央企业绩考核与战略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抓紧解决业绩考核与战略规划的衔接问题,力争在任期考核中分解战略规划目标,在年度考核中落实战略目标。

  有消息人士对通信产业报记者表示,除了将风险控制指标纳入业绩考核之外,国资委目前正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把经济增加值、上市公司市值等纳入考核办法,增强央企负责人的股东回报、风险控制意识。

 

  文章来源:通信产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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