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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广东铁通
本报讯 自2005年12月1日起,广东铁通正式实施各项电信业务按照自然月计费、收费的新方案,调整后的计费周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日。用户交费时间则调整为每月8日至月末日,所交费用为上月各项业务全部费用。
据了解,从原有的计费、收费方案调整到新方案的过程中存在一个过渡账期,时间为2005年10月21日零时至11月30日24时,在过渡账期内,广东铁通的话音业务和智能网业务,其资费标准、计费方式、优惠政策等保持不变。其中各种通信费按照实际发生量收取,月租费和按月收取的费用(如来电显示等)仍按正常一个计费月标准收取。(朱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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